夜市生活小常识大全十条措施护航夜市经济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在我省视察时的讲话要求,紧紧围绕“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聚焦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力护航“夜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特制定服务保障“夜市经济”十条措施,具体如下:打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
● 推行夜市“警灯闪烁”工程。根据夜市经营面积、人车流量及社会治安状况,突出抓好餐饮服务、商品销售、文化娱乐等“夜市经济”活跃区域及医院、学校、广场等重点目标、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整合交警、特警、派出所等单位巡防力量,强化动态巡查和定点值守,进一步加强夜市经营高峰时段巡逻管控力度和执勤民警巡逻频度,对摊点相对集中路段、区域开展精准巡防,亮起“放心灯”、站好“平安岗”,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有效防范处置各类案事件,提升经营者、消费者的安全感。
● 加强夜市智慧安防设施建设。强化警力和科技配置,在消费摊位、活动场所等集中的“夜市”中心区域安装监控球机,布建人像智能感知采集前端设备,实现线上监管全覆盖。依托“雪亮工程”,结合“三零一无”创建,汇聚智能人脸卡口、智能车辆卡口采集数据,实现对人员车辆的动态感知、精准预警,全力防范打击扰乱治安秩序的行为。
● 保障夜市周边交通有序畅通。会同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统筹考虑道路交通布局,在不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科学合理规划设置“夜市经济”区域、点位,有效规范摆摊设点行为,优化交通组织,加强摊区及周边交通疏导,增加限时停车泊位设置,有效实施远端分流管控,提升道路通行水平,全力防拥堵、防事故、保畅通。
● 加强夜市及周边治安要素管控。坚持对夜市周边出租房屋、“九小场所”、“四闲场所”等进行清查整治,动态监测治安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多发案事件等治安要素,加大对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管制器具、散装汽油等监管力度,开展拉网式摸排纳控,最大限度消除治安隐患。
维护良性发展的经营秩序
● 依法打击扰乱夜市经营秩序违法犯罪。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切实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卫健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建立“违法经营行为线索池”,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全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 严格夜市行业公共安全监管。强化对文化娱乐、洗浴(足浴)按摩等服务场所的治安监管及对大型夜市、商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指导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切实营造安全、干净、有序的经营环境。
● 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保护合法经营,促进市场公平交易。与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适度增加对食品小作坊、加工摊点、个人护理品等抽检范围和密度,对轻微违法和主观故意不明显的经营业主实行“柔性执法”,初次违法以批评教育为主,提升和保护业主规范守法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提供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
● 强化宣传教育。研究分析“夜市经济”经营活动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及时通过走访、座谈交流或信息推送等方式,向摊位业主开展普法宣传,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出防范建议,加强动态预警,降低生产经营风险和违法犯罪风险。针对性开展防盗、防骗、防火等安全常识宣传,及时发布警示信息,提高经营者和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能力。
● 优化服务审批流程。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对发展“夜市经济”城区禁行车辆,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和流程,可根据需求办理长期禁区通行证,增加通行路线,确保此类车辆在城区安全有序通行。积极服务各类大型活动,在严把“安全关、防疫关、秩序关”的同时,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对在同一场地内容相同的多场活动,由承办者一次性提交申报材料,实行一次许可。针对部分承办单位不熟悉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主动协助开展风险评估,指导制定应急预案,切实防范问题隐患。
● 实施主动精准帮扶。坚持零距离服务群众,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夜市经济”活跃区域开展走访和治安检查,及时处理群众紧急求助、调解矛盾纠纷、处置突发情况,指导整改安全隐患,为群众从事夜间经济、地摊经济等灵活就业提供最大限度帮助支持。
编辑:邵光海
东营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