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的人尽量别卖狗狗肉不能卖青岛一女士卖
农村中有不少人家都会在家选择养狗来为自家看家护院。而作为人类最忠诚的朋友,不少狗在人类的驯养下会尽职尽责守护家园,甚至还能陪伴人类一起成长。
然而在部分农村中也有将吃狗肉视作习以为常的行为,甚至还有不法分子会在夜晚偷狗并做成狗肉拿去市场上卖。偷狗无论是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是一件不被提倡的行为,而售卖狗肉在某种情况下也可能会受到处罚,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4月25日时,青岛某快餐店的负责人因为在店内出售熟狗肉而被没收并罚款10000元。这是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所提到的“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罚款。
对于不少农村朋友来说,吃狗肉在村庄里并不少见,然而由于狗常常被养来作为看家护院,因此作为肉制品被检疫的概率就会相对小。如果单纯只是自己吃狗肉在法律上并不犯法,但若是要出售未经检疫的狗肉的话,则可能接受处罚。
而对于一些爱狗人士来说,不仅不能接受卖狗肉这一行为,连吃狗肉也是十分残忍的一件事情。这是因为随着社会对于动物保护的思想认识不断提升,尤其是人们日常接触的猫和狗,在一些家庭中早已因为朝夕相伴成为了他们的家人。
今年4月,农业农村部发布了针对《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的通知,其中规定了对22个动物检疫的具体工作。
在文件相对末尾的位置有一句提到了要对“犬、猫以及水貂等为非食用动物”进行“狂犬病免疫抗体”进行补检。
有网友将这一部分截图发在网上,并表明这一文件虽然“不是专门打击狗肉猫肉的文件”,但是它“给执法部分提供了很好的参考”。虽然这一文件并没有明确规定吃狗肉、猫肉等可能涉及违法,但对于不少爱狗、爱猫人士来说,它间接将猫和狗定性为非食用动物。
对于一些爱猫爱狗的网友来说,他们更加希望能出台针对狗肉猫肉的相关性政策保护猫和狗不受到伤害。但对于大部分的网友来说,吃狗肉并不算违法,只是经过之前疫情的影响,他们认为对于这些不常作为肉类制品的动物要更加加强对检疫的重视,防止其身上携带病菌。
虽然中央文件明确定性为犬猫为非食用动物,但在民间仍有吃狗肉的说法。而民众在平时接触入口食物时也应更加注意食品安全。对于爱狗人士来说,他们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保护动物不受伤害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保护人类自己,只是在现有相关法规尚未出台前,应保持一个合适的度。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