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瑞电器家电维修公款为自己租房违规发放值
发表于:2024-07-31 18:12:47
来源:蓝莓资讯
人民西安12月13日电 (左瑞)据
咸阳廉政网站
消息,近日,咸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现将案件通报如下:
1.秦都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芮文涛、副大队长尹锋,接受执行案件当事人宴请,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四中队副中队长任军强,收取监管服务对象两条香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武功县商务办原主任李登泰,违规使用下属单位公款为自己租房、购买家具家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乾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赵云中,在任供销联社党委书记、主任期间,违规向班子成员及干部发放下乡补助、值班费、通讯费补贴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泾阳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杨鹏举,违规给教职工发放值班费、加班费、看护学生津贴、优质课奖金、绩效考核津贴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三原县司法局主任科员张志明,在任司法局副局长期间,与该局签订协议,以3万元的价格个人使用警务车辆。张志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警务车辆已收回。
7.永寿县豆家卫生院院长周新龙,违规使用公款支付烟酒、饮料等用于招待检查和个人使用,受到记过处分。
8.彬州市义门镇卫生院院长杨军民,违规给职工发放伙食补助、报销通讯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旬邑县马栏九年制寄宿学校副督学吕金海,在任郑家镇中心小学校长期间,违规用公款购买烟酒,以办公用品发票冲抵报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淳化县工业品外贸公司经理谢宗富,违规发放签到费,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11.咸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办公室副主任王永宏,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