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国徽所有人使用国旗国徽严肃点
据新京报报道,颁布施行多年的国旗法、国徽法将迎来重要修改。2020年8月8日,国旗法修正草案和国徽法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涉及增加升挂国旗、悬挂国徽的场合,规范国旗、国徽的使用,强化国旗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国家标志制度有望进一步完善。
国旗和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同时也是人民群众表达爱国热情的“标志物”。在许多公园景区、大型活动现场,国旗几乎成为“标配”;在一些有中国运动员参加的赛场,中国观众脸上、头上各式花样的“国旗”也成为赛场上的一道“风景”。但是随后处置这些国旗时,“一扔了之”反而成为一部分人的选择。记得去年,国旗护卫队队员在执行升旗任务途中随手捡起游客遗弃的小国旗,这一行为一度引起网络“刷屏”,人们在纷纷为国旗护卫队队员点赞的同时,也同样进行了反思:我们该如何维护国旗的尊严?相信随着国旗法、国徽法修正草案的审议通过,维护国旗国徽尊严将变成每位中国公民的“规定动作”。
国旗国徽不可“任性使用”。生活中,无论是网络平台还是景区旅游纪念品商店,售卖带有国旗国徽图案的纪念品、服装等现象屡见不鲜。对此,国徽法修正草案则明确,在本法规定的范围以外,不得随意悬挂国徽或者使用国徽图案;商标、产品外观设计以及商业广告等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日常用品和陈设布置等。这也意味着国旗国徽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决不可任性“越界”。
使用国旗、国徽“有人管”。现行国旗法、国徽法规定,国旗、国徽的监管主体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但没有明确具体部门。修正草案对此增加规定,由国务院确定的部门统筹协调全国范围内国旗、国徽管理有关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国旗、国徽管理有关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国徽的制作和销售,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国徽的升挂(悬挂)、使用和回收实施监督管理。相信随着监管主体的进一步明确,市场上滥用国旗国徽的种种乱象将得到进一步规范。
不滥用、不丢弃、“妥善处置”是关键。国旗法修正草案规定,不得倒挂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即使在网络中使用国旗国徽图案,也必须按照相关法规严格使用,不得损害国旗尊严,不得随意丢弃国旗。相信对此有人一定会产生疑问:大型活动后的小国旗该如何处置呢?修正草案同样予以明确:大型群众性活动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应当妥善处置活动现场使用的各类国旗。我们相信,随着处置主体的明确、处置方式的规范化,对小国旗一扔了之的现象将得到进一步遏制。
随着国旗法修正草案和国徽法修正草案的通过、实施,以法之名维护国旗、国徽尊严将有制度保障。对于所有人而言,少一些任性、多一些严肃,规范使用国旗国徽、自觉爱护国旗国徽是一种法律义务。而这种严肃和自觉,将是我们维护国旗国徽尊严最真诚的体现。
文/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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