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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代的县衙都有哪些职责为何能如何高效

发表于:2023-12-19 11:37:02 来源:蓝莓资讯

明清时代的县衙都有哪些职责?为何能如何高效呢?

县衙是明清时期行政的基层单位,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离我们已经非常遥远,跟我们现在的生活也是千差万别,下面我们就通过了解现存的明清县衙建筑群,来了解一下当时的社会情况吧。

在河南省南阳市的内乡县,有一处保存完好的古代县衙,是一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今天我们了解明清时期县级衙门的最为直观的实物。这座县衙占地达27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多达280间,分为正堂、六房、二堂、东西厢房、三堂、花厅、县丞衙、主簿衙、巡捕衙、三班院、衙神庙、监狱等。据记,内乡县衙始建于元成宗大德八年(1304年),距今已有整整710年历史。不过我们今天能够看到的县衙是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知县章炳焘在原县衙基础上重建而成的。

一般来说,明清县级政府的官吏有知县、县丞、主簿、典史,即使一个县里的官员设置齐全,也不过这样几人而已

我们随便翻开一部明清的地方志,就可以看到关于县衙的记载,在县志上一般称为公署,规模有大小,规制基本相同。一般来说,明清的县级政府的官吏有知县、县丞、主簿、典史,也就是说,即使一个县里的官员全部设置,也不过这样几人而已。县丞、主簿是知县的佐贰官,有品级,不设县丞或主簿的地方,则设典史,典史与县丞、主簿的职掌相同,同样是掌管县里的巡捕、粮马诸事,但典史一般没有品级,不入流,人们习惯称之为县尉。

中国历史上自从秦设郡县以后,县就成了国家行政基层的一级单位。到了明清时代,国家正式任命的官员和行政设置,都是到县一级为止。县下所管理的更基层的组织,在明代为里甲,清代逐渐变化为乡保。里甲长与乡保长都不算是国家正式的官吏,不入职官制度,也不享受国家的俸禄。

传统政治文化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今天农村政治体制改革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当然,明清两代,地方管理受到权势大户,退休乡官以及宗族、家族势力的影响还是较大的,这是传统等级社会和宗法制度下无法克服的矛盾。这种长期的政治文化对中国社会的影响,也是我们今天农村政治体制改革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河南内乡的县衙中,有一座琴治堂。“琴堂”出于《吕氏春秋·察贤》,是说宓子贱治单父,于堂中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后世遂以为县令公署之名。这也令人想起明太祖《大诰》中不准州县官下乡的规定,目的是恐官吏下乡扰民。那时候官员们能够弹鸣琴于堂,也算是一方之福了。望着雕梁画栋的大堂,颇令人有民脂民膏之感。不过既然官员们能有求治之心,即使多用些民脂民膏,百姓们还是能够容忍的。中国的百姓最好管,这也是中国政治文化的一大传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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